《名家觀點》法規到底是管制創新,還是鼓勵詐騙?
近來網路金融的發展讓人人心惶惶,從中國大陸P2P的爆雷潮,到數字貨幣交易所遭駭的事件等,希望政府能夠嚴格立法管制的聲音越發強烈。 但現階段若為了防弊定下過於嚴格的法規,只是限制住守法業者的腳步,對投機取巧的不良業者而言,仍毫無管制作用。
- 名家觀點
- 2018/10/13
2018年10月13日 00:01 中時電子報 吳佳晉/編輯整理、撰文/郭錦駩(債權商城 CEO)
各國貨幣交易所遭駭事件頻傳,希望政府能夠嚴格立法管制的聲音愈來愈強烈。(路透社)
近來網路金融的發展讓人人心惶惶,從中國大陸P2P接連不斷的爆雷潮,造成數千萬名金融難民求助無門,到數字貨幣交易所遭駭的事件外,也不斷出現空氣幣、傳銷幣等新手法的詐騙。這些問題都使得希望政府能夠嚴格立法管制的聲音越發強烈。
然而,筆者認為過於嚴格的法規只會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為了防止弊病的法規的重重限制其實只對原本就奉公守法的良心業者造成影響,但對不法份子卻毫無拘束。
譬如,台版的金融監理沙盒機制「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在去年底終於三讀通過,原意是在監理沙盒的實驗場域及期間內,業者將可不受現行法規限制試驗創新,促進金融科技業的創新,將創新實驗的曝險金額上限定為兩億元。
願意來申請的金融業者及新創業者,絕對都是願意遵守法令規定的乖乖牌。但,對照一下真正非法擾亂金融的案例,近日主嫌宣判8年的圓夢贏家吸金案,涉案金額30多億;享悅財務顧問涉嫌非法吸金8千萬元,並經營地下期貨,代操期貨交易保證金15億元。
若法規可有效管制不法分子,筆者也樂見於相關法律的訂定,然現今最大的問題便是對於大多數的不良業者而言,法規都無管制作用。
今年五月份,越南的執法機構便開始調查當地的一起首次代幣發行(ICO)專案,此專案在獲得3.2萬名投資人近6.6億美元的資金之後,7名團隊成員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使投資人求助無門。
但事實上有不少發幣方的白皮書上都有「免責聲明」等字樣,這就代表即使發幣方的公司並未履行原列計畫,投資人也沒有權利主張受騙,因此更別談能有什麼法規能拘束的了這些投機取巧的不守法分子。
如今全球加密貨幣數量一再增加,無人監管的空氣幣的數量也不斷上升,而許多加密貨幣業者近期也在台灣大量曝光,打算拓展台灣市場,但根本不在台灣申請營業執照,如發生詐騙、吸金案件時,都很難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若現階段為了防弊定下過於嚴格的法規,只是限制住乖乖牌守法業者的腳步,但是非法業者仍然打著區塊鍊、金融科技的旗子大開說明會。
網路金融等新興商業型態的特色正是自由度高,可配合不同的情景產生多樣的變化,主管機關在採取管制時宜採開放的心態,以免限制了產業發展,卻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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