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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拆解金融新創L Market的不動產擔保P2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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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16

2017.03.16 by   Data Su

 

前陣子有個小小的新聞引起了我的注意,新聞是號稱 Fintech 新創公司的 L Market(債權商城)的成立發表會,該公司主打房地產抵押擔保 P2P 借貸。

引起我注意的並不是商業模式,其實還是發表會上請來了目前在台經院擔任院長的林建甫院長,林院長在我大學那時是台大經濟系的系主任,我是因為院長會願意為這家廠商站台而感到好奇,因此花了點時間研究。

如前面所說,L Market 是一種附有不動產擔保的 P2P 金融模式,債權商城平台把借款人的債權切細分散到每個願意投注資金的「投資人」,宣稱最小投資額是 1 萬元台幣,意即只要願意承擔風險,人人都拿得出區區一萬塊進行投資,而且可以獲得比銀行定存高好幾倍的報酬。

而且借款人提供房地產抵押,借款人一旦違約,立即進入拍賣程序,拍賣所得的價金則可用於償還投資人所投入的資金。金流都交由第三方支付公司辦理,來源、去路皆清楚,債權、合約等,都交由律師託管,姑且不論承接金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律師公信力與資質如何,至少是個交易風險控管相對安全的模式。

目前 L Market 上只有兩個標的案件可供投資,金額分別為 350 萬及 500 萬台幣,擔保的不動產都位在新北市板橋區,宣告的年化報酬率分別為 7% 與 8%,天期都是 2 個月多幾天。是說新品上市的前幾個案子長相通常不會太難看,以免嚇跑有意願投資的客戶。

觀察1:標的案件內容
首先看標的案件的內容,以網站上宣告的擔保物坪數,以及用目前板橋的房價來估算,借款 350 萬或是 500 萬都不到房價的一半,不太可能是購屋貸款,借款人要為了這麼小筆的金額冒上房屋被強制法拍的風險,可以推測這些物件多半是二順位抵押融資。

換句話說,假使進入法拍,債權清償的順位為何?以及拍賣所得在清償了第一順位之後是否還足夠清償第二順位的借款?是投資人要注意的地方。

觀察2:年化報酬率
其次是年化報酬率 7%至8%,以現今房貸利率大約 2% 左右來看,這樣的報酬率確實高得不像話,畢竟投資人的報酬率來自借款人支付的利息,也著實讓人懷疑借款人如果願意支付高於一般房貸市場利率甚多的價格,是否也意味著違約風險也高?

事實上, L Market 網站上宣告的是「年化」報酬率,以產品天期約 2 個月簡單計算,則是月息 0.6%~0.67% 之間(以 7% 或 8% 直接除以 12 計算)。用民間借貸利率的口語來說,就是月息不到一分利,借款人借得這筆錢之後,能在 2 個月之內想辦法增值 2% 以上,就足夠支付投資人要的報酬。

(上面的試算是為了簡化,所以用直接相除計算月利率,用複利計算相去不會太遠。)

這樣的融資利率高不高呢?中央銀行有公告所謂的「民間借貸利率」,雖然央行已經一年多沒更新了,不過從統計表中,民間借貸利率平均數大約是 2% 上下(月息 2 分),也就是年利率 24% 左右。

請別忘了,主管機關的這類統計往往與民間實際借貸利率相比,是保守又偏低的。意思是說,不考慮一個借款人在這個融資平台上所要付出的手續費、信託費、金流處理費......等,年利率 7%至8% 相較其他民間融資利率來說,仍然是很佛心的低價。

網站上沒公告費用怎麼計算,我們先假設是 0 吧。融資所得到的錢是扣掉利息後撥入,還是不扣利息撥入,對實質利率影響差異其實已經可以忽略不算。

但是以中國大陸 P2P 網貸的經驗,網貸平台向借款人收取的實質利費率(利率加上費用),年化之後都遠遠超過台灣民法所設定重利罪的上限(年息 20%),否則平台自己都難以生存。

介於銀行與民間借貸之間的借貸方式
能上Facebook的人,可能很難理解那些借不到錢的人,以及那些銀行不知道該怎麼把錢借給他們的人,為什麼願意借這麼貴的錢。他們通常願意拿出身邊的資產作為擔保,換取(融資)一些現金出來。

這種通常被銀行稱之為「當鋪」的生意,意即違反銀行授信教條(授信 5P)的融資業務—資金用途不明(你怎麼知道他借錢去付醫藥費還是炒股?)、還款來源不明(難不成每個案子都要拍賣資產?),銀行往往核貸困難,因此,通常就只好走民間借貸的管道。

我個人無意貶低當鋪業者的意思,市場區隔有所不同。但也請各位看官不要以為只有窮人會去當鋪,有錢人跑當鋪、到銀行抵押資產做當鋪生意的也不在少數。

因此,其實這個平台是個介於銀行管道與民間融資之間的區隔市場,收取的利率比銀行高,但卻比一般的民間融資低(應該吧?)。 我個人無法針對這樣的商品做出任何的推薦或是否定,市場應該是要更多元開放的,讓多一點業者試試不同的模式絕對不是壞事。

最後,投資人為什麼可以獲得高於銀行定存的報酬,是因為投資人額外承擔了借款人違約的風險。金融體系若是透過銀行發放融資的話,是由銀行承擔授信違約的風險,存戶通常不需要承擔授信戶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P2P 借貸平台把利潤留了一部分給投資人,也把承擔風險的責任轉嫁給投資人,想投資的話,還是得衡量自己願不願意承擔投資本金的損失。

 

附圖來源:引用本篇文章中附圖,取自shutterstock


出處連結: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3596/fintech-startup-l-market-p2p-lending-model